云南大学关于选派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14日 阅读次数:

各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1年我校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申请者应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年龄不超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符合学校《云南大学教职工在职学习进修管理办法》(云大人〔20153)中在职学习进修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已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202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计划资助500名,其中,云南省共资助36名。

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具体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若访问学者接收高校的访学费用高于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校报销;交通费、住宿费按学校规定报销。

三、培养方式与考核管理

国内访问学者的培养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共同协商制定研修计划,以参加科研为主,并协助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他教学工作。研修期限一般为1年。

学校与入选者签订培养合同。研修结束后,访问学者须总结研修成果并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经考核合格后由接受学校颁发《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证书》。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选派采用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提高录取率,请申请人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各院各单位根据申请人与接收访学单位沟通情况向学校推荐人选,人事处审核后组织相关专家确定推荐人选并报云南省教育厅。

如需查询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一定要查询和选择带*号的导师,带*号的导师才是列入国访项目的导师)及其课题目录等信息可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查询时间为58—531日。

请各院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选派工作,推荐人须填写《云南大学教职工在职学习进修审批备案表》(1),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纸质一式4份,电子版1份)并附《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单位盖章,纸质1份,电子版1份)和单位推荐报告(1),于517日(星期一)12:00前报送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呈贡校区明远楼302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65033843),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指南》

2.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3.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人事处

2021513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