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2021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17日 阅读次数:

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规定,今后聘任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和教学科研人员,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纳入此次认定范围的人员有:

1、我校在职在编人员;

2、近年新进到校工作,已取得博士学位但尚未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者均需参加此次认定。

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应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在校期间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育实习鉴定表、教育实习成绩和相应的学历证书,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可以直接认定。若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需参加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除以上材料外,还要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专业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三、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1、个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向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相关材料均从网上下载,按要求进行打印):

1)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份(原件,附件1);

202111日及以后的《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化验单需附在体检表后)。

特别提示:申请人已怀孕的,凭医院证明,可免检胸片;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患有急慢性肝炎者,视为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视为合格。

2)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未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由人事处统一出具职称证明);

3)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者,提供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的合格证原件(两年有效期),具有博士学位申请者免测;师范教育类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的申请者,提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学籍档案中两学成绩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号)要求,该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可作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

4)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堂教学测评表一份(附件2:需测评单位加盖公章,具有博士学位申请者免测,可不提供);

5)身份证、最高学历、最高学位复印件一式一份: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全日制师范类毕业者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具有博士学位申请者免测,可不提供);

7)小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照片底板须为白色且与网络申报电子版照片一致,上传图片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应小于190K,并在此基础上尽量保证清晰。一寸证件照片的宽度(水平像素)设置在290到300之间,高度(垂直像素)应对应在408到418之间)。

以上材料按(1)—(6)顺序装袋。以上报送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请各单位在查验、核实后在复印件右下角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各单位公章。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者按照上述要求将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材料报到各学院(由各学院指定专人审核有关证书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有关证书原件退还申请者);2021526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将申请认定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师资培养科,逾期不再受理。

2、个人网络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个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申请填报)。请申请人仔细填写本人信息,如有信息错误不能通过验证则无法进行认定申报。

我校网上报名时间:2021520日(星期四)至2021525日(星期二)。网上申报结束后,申请人同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

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等于2021527日(星期四)至2021528日(星期五)17:00前到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302室进行现场确认。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各学院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汇总本单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调入云大前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请学院审核其证书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备案(报到时已在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备案者无需再提供相关材料);

2、各学院按要求审查材料后,成立由学院相关领导任组长、教学委员会和督导组成员组成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专业测评组,参照云南省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通过面试、试讲等方式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并由组长签名、加盖测评单位公章。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71-65033843

特此通知。


附件:

1. 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 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堂教学测评表

人事处

20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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