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研究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3号)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3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此次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给予每人每年不少于30万元的资助(含博士后日常经费、科研启动经费和国际学术交流经费),国家资助期为2年。设站单位根据资助人选在站期间科研工作业绩,按一定标准或比例给予资助。
二、申报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着力做好宣传,广泛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及合作导师积极参与“博新计划”。
(二)申请条件和申报流程等请详见附件。
三、资助工作时间安排
2023年2月15日至3月15日,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3月16日至22日,设站单位网上审核。3月下旬,通讯评审。5月上中旬,会议评审。5月下旬,公布获选结果。
联系人:李智谋,联系电话:0871-65033843。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