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关于申报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27日 阅读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此次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香江学者计划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 2 年。资助经费为每人 36 万元人民币和 43.92万港币(约合 36 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2024 年香江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 60 人。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 2 年。资助经费为每人 36 万元人民币和 42 万澳门币(约合 36 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2024 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 30 人。

(三)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 2 年。中方资助每人 30 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 1500 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工作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等费用。

2024 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计划资助 25 人以内。

(四)学术交流项目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 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2024 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 100 人以内。

二、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请条件、申报及遴选等详见附件,如申请人为我校在职在编教师,应符合学校在职学习进修的要求,并提供相应材料。

(二)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三)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将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四)设站单位须对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管理,在上述项目结束前,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五)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 6 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期赴国(境)外,应由获选人员所在设站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报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获选人员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号)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江学者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1〕92 号)中的有关规定管理。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由设站单位参照以上文件进行管理。

(七)设站单位应按照项目要求管理和拨付资助经费,不得提取项目管理费,应由设站单位承担的国内社会保险缴纳部分不得从资助经费中列支。获选人员在项目执行期间按照项目要求管理,其余在站期间工资待遇按照设站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八)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进站时设站单位应查验其博士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应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九)如获选人员放弃资助或退站,设站单位须及时将剩余经费退回拨款账户并提供相关说明。

(十)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完成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并按期出站后,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获得《资助证书》。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如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并暂停相关单位申报资格一年。单位推荐报告请于下列时间前报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呈贡校区明远楼302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71-65033843),逾期不予受理。

香江学者计划:  4月23日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4月23日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6月24日

学术交流项目: 9月23日


附件:1.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度香江学者计划岗位目录

3.2024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



人事处

2024年2月27日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