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2018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2018年12月18日 阅读次数:

 

根据我校工作需要,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8年我校第三批招聘计划为3名(详见招聘计划),均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较强的教学科研水平,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

(四)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教学科研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在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的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以后出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发送邮件至perdep @ynu.edu.cn报名,压缩包及邮件主题注明为“姓名+专业+云南大学2018第三批招聘”,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按要求进行报名,根据应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择优考核。

三、考核

凡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由应聘单位院级学术委员会、院级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并将考核通过者报学校审议。

四、体检

经基层单位和学校考核通过者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及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及党委常委会审批同意聘用的,按规定在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上级部门审批。

六、聘用

公示期满的拟聘用人员由校内各用人单位组织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报学校人事处,由学校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受聘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

七、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须服从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71-65033908。

八、招聘计划

专业名称

学历

拟聘岗位

招聘人数

其他招聘条件

泰语

博士

教学科研

1

已取得博士学位,具有海外留学经历、高等院校工作经历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地球化学

博士

教学科研

1

已取得博士学位,具有在高等院校工作经历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企业管理

博士

教学科研

1

已取得博士学位,具有海外留学经历、高等院校工作经历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主要从事行为金融、资产定价方面研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