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师资博士后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30日 阅读次数:

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科于2005年获得行政管理博士点。2017年先后获得了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公共管理省级博士后流动站。   

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科现有公共行政理论与地方政府治理、社会政策与社会保障、区域高等教育发展与管理、区域文化管理与民族文化创新发展四个特色方向。同时,在努力追踪学科前沿,拓展基础研究的同时,还致力于面对现实、服务于国家和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咨询研究,先后完成各级党委政府委托项目70余项,与党委政府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培养高层次的公共管理研究型人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公共管理学科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良好的公共管理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平台和师资团队。平台主要有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的云南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云南省重点培育新型智库——云南大学政府治理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云南大学民族文化创新发展智库,以及云南省高校新型智库——云南大学地方政府治理研究中心、云南民族文化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新型智库;科研教学团队主要有:国家教学团队——政治学与公共管理研究型教学团队(公共管理部分),云南省社科创新团队——社会管理创新研究团队、民族文化产业研究团队。同时,有省部共建的云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文化和旅游部挂牌的云南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为进一步吸引海内外优秀博士来校从事博士后教学科研工作,持续提升公共管理学一流学科的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云南省博士后管理相关政策和《云南大学师资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云人大〔2018〕8号)规定,现将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师资博士后招聘事项启事如下:

一、招聘方向

 

合作导师

姓名

研究方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崔运武

政府治理

张磊

13577079161

赵春盛

社会政策与社会保障

张磊

13577079161

董云川

区域高等教育发展与管理

沈楠

18988476903

李炎

区域文化发展与管理

柯尊清

15825285049

邓崧

公共管理技术与方法

张磊

13577079161


二、应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品学兼优,热爱科研和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二)具有较好的科研创新能力,以及丰富的公共管理学科科研经验。

(三)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2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重点招聘海内外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科研机构的优秀博士毕业生。

(四)博士期间至申请进站之日,本人为第一作者在CSSCI或SSCI/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本学科公认的标志性成果、奖项及其它突出科研业绩。

(五)个人档案须转入学校,全职在校工作,除获得博士后外派项目以外,到校外访学研究时间累计不超过6个月。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联系合作导师,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后,填报相关材料并提交流动站审核。

(二)单位审核

流动站学术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进行评议,提出审核意见,经流动站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批。

(三)体检

申请人必须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审核报批

校博管办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通知办理报到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博士后须积极申报各类基金项目。

(二)在站工作时间不少于21个月,进站3个月内完成开题,进站第12个月完成中期考核,第24个月前完成出站考核。

(三)师资博士后未按期达到出站要求的,必须承担《师资博士后工作协议书》中约定的责任,给予退站或按科研博士后相关规定执行,出站后自主择业。

(四)博士后本人为第一完成人,并以云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 CSSCI(不含拓展版、集刊)发表学术论文3 篇;或在中国社科院所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 SSCI/SCI 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

(五)在站期间作为主持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1项;

(六)完成与合作导师商定的其他任务。

五、薪酬待遇

(一)起点年薪

每人每年税前21.8万元,包括:

1、学校统一发放20万元;

2、流动站发放1.8万元。

(二)奖励年薪

1、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二等资助,年薪增至税前22.8万元;

2、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一等资助,年薪增至税前23.8万元;

3、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年薪增至税前25.8万元;

4、获国家社科/自科基金项目,年薪增至税前27.8万元。

5、合作导师可根据博士后业绩,利用课题经费补充发放绩效津贴。

(三)科研待遇

1、学校统一拨付科研启动经费,每人3万元/年;

2、在站期间可以学校教师身份申报各类科研项目;

3、超出工作协议规定的科研业绩,按学校规定给予奖励。

(四)生活待遇

1、可办理校园一卡通,凭卡在校内借书、就餐、享受网络服务、乘坐交通车等;

2、学校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子女入托入学享受学校在职教职工的同等待遇。

六、未尽事宜按《云南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请提交相关材料到:E-mail: 94524779@qq.com (邮件主题中请注明姓名——毕业学校、专业——申请导师。)

流动站秘书:张磊,联系电话:0871— 65034573,1357707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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