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关于申报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4批面上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7月18日 阅读次数: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第64批面上资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比例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经过专家通讯评议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两个等次,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2018拟资助人数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二、申请条件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

上资助。

5.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6.不限制申请人数。

7.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纸质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申请人在线打印“专家推荐意见表”,分别交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

3.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1份及《专家推荐意见表》2套(含原件)一并交所在流动站审核后,报人事处审批。

特殊说明:

(1)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

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

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

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2)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人网上提交申报数据后,如需修改,须向人事处提出申请,由人事处网上驳回。

四、报送要求及时间

请各流动站积极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所有博士后都须申报申报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于2018年8月31日下午5:00前完成网上提交(根据文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博基字[2008]1号)要求,资助金的开支范围包括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费、实验材料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和劳务费的开支。用于支付参与研究过程且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支出不得超过资助金总额的30%。且学校不收管理费)。

请各流动站于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纸质申请书1份、《专家推荐意见表》2份(含原件)和单位推荐报告1份(每个流动站1份,请各流动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推荐报告中明确审核推荐意见,流动站领导签署意见、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报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呈贡校区明远楼302室,联系人:李智谋,联系电话:65033843),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

                                 

                                           人事处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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