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动站:
根据《云南省博士后定向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云人社发〔2014〕85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博士后定向培养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20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招收的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二)流动站汇总推荐。
三、材料要求
(一)《云南省博士后定向培养资助经费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
(二)附相关证明材料1套,包括学位证书、合作协议、成果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流动站审核注明“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推荐报告1份。
四、时间安排
请各流动站尽快通知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将上述材料于2016年9月2日下午5:00前报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呈贡校区明远楼302室,联系人:彭奇勇、李智谋、杨志,联系电话:65033843),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
《云南省博士后定向培养资助申报表》
2.
《云南省博士后定向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人事处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