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通知,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公派留学选派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留学期限
详见《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申请者应仔细阅读申报要求,尤其要认真逐字阅读和理解自己所报类别、申报材料具体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
二、申请人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和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身心健康,长期坚持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近两年工作任务饱满,业绩突出,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优先推荐。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2)规定的要求。
4.到2015年1月15日止,实际在校工作2年以上。对“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入选者可以适当放宽。
5.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曾享受其它公派项目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或近3年内出国(境)研修6个月以上的人员,回校后工作须满2年方可提出申请。
三、申请办法
1.受理机构: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我校为直接受理结构,负责接受本校人员的咨询、受理和审核申请材料。申请人为学生的,请直接联系学校研究生部。
2.申请人为教师的,请填写《云南大学资助优秀教师出国(境)进修候选人推荐表》(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于2015年1月2日前(星期五)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人事处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我校正式推荐人员。
4.学校正式推荐人员于1月5-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访问学者类)》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请提交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需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5.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后正式录取,3月份公布录取结果。
6.正式录取人员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人事处办理出国相关手续。
四、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五、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项目、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六、其他项目
本次只涉及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按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工作安排, 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另有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等其他出国项目。西部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5年4月6日-4月20日;青年骨干教师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第一批2015年4月6日-4月20日,第二批9月20日-9月30日。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请我校教师有意申报者关注留学基金委网站及校园网,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取得外方邀请信、达到外语合格条件等。
七、联系电话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毕老师 65033814
人事处:卫老师 65033841
附件:1.《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