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批特别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年03月12日 阅读次数:

各流动站:

根据中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印发〈2013年度中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的通知》(中博基字[2012] 22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第6批特别资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别资助简介

特别资助是对在站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和研究能力突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15万元/人。

二、申请条件

1)进站满8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申请人有突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3)由设站单位按名额择优推荐。

4)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ⅰ.获得中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ⅱ.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ⅲ.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ⅳ.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ⅴ.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三、申请程序

1)登录中博士后网站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

2)网下填报申请内容,导出数据。

3)在线上传申请数据。

4)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交设站单位审核后,报人事处审批。

特殊说明:

1)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

3)申报上半年面上资助的人员不得申报本年度特别资助。

4)特别资助不受理涉密材料。

5)申报材料的内容应当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6)申请特别资助时,需附一套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不需网上传输。材料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

7)网上提交申报数据后,如需修改,须向人事处提出申请,由人事处网上驳回。

四、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请各流动站积极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申报,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向人事处提交推荐报告一份;请流动站推荐申报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于2013318(星期一)下午600前完成网上提交,并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纸质证明材料一套报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人:彭奇勇、李智谋、杨志,联系电话:65033843),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印发《2013年度中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的通知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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