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医学类、工程类专业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08日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医学类、工程类专业留学人员的通知》,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推荐教职工申报医学类、工程类专业留学项目。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基本条件。

2.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和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心健康,申报访问学者的教师需长期坚持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近两年工作任务饱满,业绩突出,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优先推荐。申请人应为我校的正式工作人员,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到申报截止日期为止,原则上实际在校工作1年以上。

4.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其他出国(境)研修6个月以上的人员,回校后工作须满1年方可提出申请。

5.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其他项目。

二、申报办法

201738-310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

2017310日(星期五)1200前提交《云南大学资助优秀教师出国(境)进修候选人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签字后加盖本单位公章),连同完整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递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 系 人:毕媛媛、冯海波

联系电话:0871650338140871-65033841

地址: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

附件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医学类、工程类专业留学人员的通知》

附件二:《云南大学资助优秀教师出国(境)进修候选人推荐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201738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