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3年地方公派留学人员的通知》安排,今年我省地方公派留学工作于即日启动,计划于2013年以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省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120人左右。为做好我校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教职工可申报类别包括:
1.高级研究学者
(1)资助计划:10名左右
(2)资助期限:4-6个月
(3)资助内容:往返国际旅费、签证费、国外生活费
2.访问学者
(1)资助计划:30名左右
(2)资助期限:3-12个月
(3)资助内容:往返国际旅费、签证费、国外生活费
3.子项目(本次新增项目)
(1)高校财务管理人才短期出国留学项目:20人左右;
(2)资助期限:3个月
(3)资助内容:往返国际旅费、签证费、国外生活费
(4)资助标准:参加子项目的高校留学人员所需经费由云南省教育厅与留学人员所在高校按3:7比例共同负担。
此外,按照省教育厅安排,我省明年的地方公派留学将计划实施专业领域成组配套课题组出国留学项目,请有相关科研项目组的单位提前做准备。
二、选派学科
为紧密配合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使我省地方公派留学的选派工作更具针对性,2013年地方公派出国留学基金将继续重点资助九大学科、专业领域,即: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通信与信息技术、农业高新技术、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材料科学与新材料、能源与环境、工程科学、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具体学科及专业请查询《云南省2013年地方公派出国留学基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指南》(附件1)。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者应为我省各高等院校在职管理和教学人员,及有关单位的在职人员。曾享受任何公费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云南省地方公派留学基金资助。
3.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须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外语水平须达到规定的标准,具体要求见《云南省2013年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附件2)。
6.年龄要求:申报高级研究学者的申请人年龄应在55岁以下(195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普通访问学者的申请人年龄应在50岁以下(196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7.工作年限要求:申请人原则上应实际在校工作5年以上,其中,“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入选者可以适当放宽。
8.其他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
申请人应为教授且硕士生导师,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2)访问学者项目中,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2010年3月20日以后毕业),年龄不超过40岁(197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9.云南省地方公派留学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1)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或云南省地方公派留学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3)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4)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5)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6)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或云南省地方公派留学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但以下项目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此限制: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中国-苏格兰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访问学者)、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暑期研修生类别,留学期限1个月)、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本科生赴国外留学项目(如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等)。
四、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
1.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人员请填写《云南大学资助优秀教师出国(境)进修候选人推荐表》(可到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由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本公章、签署意见,并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
2.申请人应同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2013年版);
(2)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发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
(3)2份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家、学者出具并署名的推荐信(固定样式);
(4)工作简历;
(5)获奖证书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6)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7)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配偶工作证明;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原件;
(10)有关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1)《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专家推荐信》、《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等请从云南省教育厅网站www.ynjy.cn下载(所有表格均为WORD格式),并按规定填写。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需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指定专人填写,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将该表保存为word文档发送至mali@ynu.edu.cn。
上述申请材料请提交一式5份(原件1份,复印件4份)。
3.因上级要求的申报时间较紧,所有材料须于2013年10月8日18:00前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校本部会泽院1015室,电话:65033814)。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尤其是各学院、研究院应特别重视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要按照学校关于实施国际化战略和加强师资队伍国际化建设的要求做好选派工作,应在教职工中广泛宣传,并鼓励青年骨干教师积极申报。同时,在确定选派人选时,应优先选派长期坚持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材料的真实、完整性性负责。
特此通知。
附:1.《云南省2013年地方公派出国留学基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指南》
2.《云南省2013年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