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中科院昆明分院《关于做好2011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1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一般项目的立项申请和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立足学校学科布局与发展,紧密结合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求,着眼于本土青年人才的培养,优先支持与中国科学院有较好合作基础的科研单位和企业。
二、申报人条件
申报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于副高岗位(正高不再申请一般项目),并有5人以上且年龄、专业等结构合理的科研小组。2007-2010年度(含2007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不能再申请。
三、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1名老师参加中科院的遴选工作。
四、项目支持经费
支持经费标准为每人8-10万元,在适当范围内调整(调整额度不超过5万元),具体支持经费以中科院正式核准金额为准。可参考《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科发人教字﹝2007﹞278号)。
五、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申请人简表》(要求简单明了)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六、申报时间
请申报人员于2011年8月29日(星期一)下午6:00前,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会泽院1004室,联系人:张冀南、彭奇勇、李智谋,联系电话:5033843),逾期不再受理。
注:具体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
2、《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申请人简表》
3、《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
人 事 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