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年08月16日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中科院昆明分院《关于做好2011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1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一般项目的立项申请和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立足学校学科布局与发展,紧密结合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求,着眼于本土青年人才的培养,优先支持与中国科学院有较好合作基础的科研单位和企业。

二、申报人条件

申报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于副高岗位(正高不再申请一般项目),并有5人以上且年龄、专业等结构合理的科研小组。2007-2010年度(含2007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不能再申请

三、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1名老师参加中科院的遴选工作。

四、项目支持经费

支持经费标准为每人8-10万元,在适当范围内调整(调整额度不超过5万元),具体支持经费以中科院正式核准金额为准。可参考《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科发人教字﹝2007278号)。

五、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申请人简表》(要求简单明了)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六、申报时间

请申报人员于2011829(星期一)下午600前,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会泽院1004室,联系人:张冀南、彭奇勇、李智谋,联系电话:5033843),逾期不再受理。

注:具体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

2、《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申请人简表

3、《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

人 事 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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